14年前 (2010-04-01)  生活点滴 |   抢沙发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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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法律服务部:
我们是淮安市清河区富丽花园小区业委会,今天给贵报去信,主要是反映:淮安市清河区房管局遭到“施压”,强行要求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讨论业委会改选事宜。我们认为,在此之前我们并未接到业主投诉和改选请求,所以,房产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求我们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
在业委会依法向上级领导机关反映此事时,淮安市清河区西安路街道办事处于11月25日向富丽花园全体业主发出通告,决定自11月25日起成立富丽花园小区管理委员会,暂时代为行使业委会相应的职责,直至业主自治组织正常运作时止。
目前,小区的各项管理出现了混乱。既然我们业委会是合法并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那么作为房管局是批准和备案单位,现在为何要突然对业委会进行停权?又为什么要改选业委会?为何要侵犯业委会合法权利?恳请贵报派记者调查此事,以维护我们合法权益。
淮安市富丽花园业主委员会

记者调查:
针对该小区业委会反映的问题,记者展开了调查。据了解,现在的淮安市富丽花园业委会成立于2007年12月21日,选举大会是在清河区房管局、西安路街道办事处和富丽花园居委会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的。2008年1月,该业委会在西安路街道办事处备了案,同年3月13日,清河区房产管理局也对该业委会进行了备案。
2008年4月16日,清河区房产管理局和西安路街道办事处针对小区部分业主对业委会产生程序提出的异议,联合向富丽花园全体业主发出告示称:富丽花园现在的业委会是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立的,程序符合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并已备案,是唯一合法的业委会;并对该业委会成立以来对小区的各项工作、物业收费标准,特别是和谐、稳定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2008年4月30日,清河区房产管理局突然组织有关人员对富丽花园业主委员会2007年12月换届选举程序是否合法展开了调查,并于6月12日出台了一份调查报告。随后,这份调查报告的全部内容出现在了由富丽花园部分业主自办的网站上。业委会负责人无奈地说:“我们想不通调查报告为什么不下发给业委会,反而会出现在部分业主自办的网站上?另外在房管局组织调查组成员中,有两位是对业委会成立产生异议的小区业主,他们参与调查,报告的可信度可想而知。”
由于这份调查报告的出台,少部分业主以“20%业主提议”要求改选业委会的请求直接反映到了清河区房产管理局。该局针对这种情况先后多次要求富丽花园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讨论改选事宜。
对于是否有20%业主提议改选业委会一事,业委会提出了异议,认为如果有可按《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提议递交给业委会,而不应该直接将提议提交给房管局。由于产生异议,大会临时会议一直没有召开。
11月15日上午,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淮安市清河区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明确表示富丽花园业委会是一个合法组织。因为自己到该单位时间不久,对局里关于富丽花园业主委员会2007年12月换届选举程序是否合法的调查报告情况不是很清楚,但该报告并没有形成结论,而他们处理富丽花园小区业委会问题也不会以此报告为依据。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由于反映问题的业主始终认为现在的业委会不合法,他们坚决不把“20%业主提议改选业委会”的提议交给业委会,所以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召开未能顺利进行。该负责人最后表示将尽快处理好富丽花园部分业主和业委会之间的矛盾。

只要有20%业主提议改选业委会,业委会就要改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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