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 (2009-12-15)  生活点滴 |   4 条评论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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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老家的政府,公安部门都介入调查协调。肇事者杜军也被检察院逮捕了。杜军家里人也在积极的筹集赔偿款。三位受害者的家人向肇事者与政府索要巨额赔偿。在政府与肇事者没有明确表态时。聚集100多人到淮安市市政府上访要求政府赔偿。最后经协商,政府答应给三位受害者每人以45万的标准进行赔偿并且由政府拿钱。为这个事我就感到纳闷,为什么是政府给赔偿款,为什么是45万的标准?这个标准是谁定的。首先我来说这个为什么是政府赔偿,这个是一起交通肇事,赔偿的主体应该是肇事者,政府你出什么面,也许是政府害怕群众上访,要做所谓的稳定工作,但我的想法,这个稳定的方法以后世道就乱了。第二,为什么是45万,是按照哪一条进行算的,我想10多的岁的孩子再算也算不到45万,这个标准是否符合法律,也许现在就是人治大于法制。我就怕以后不管什么事都要通过上访进行解决,那法律成了什么。三个小生命的离去是我们大家都很痛心的事情,我们很能理解受害者家人的感受。但是他们去纠集100来号人去市政府上访,我就不赞成了。交警部门正在调查处理,又没有什么偏向或者包庇的现象,他们还为什么要上访,其实他们的目的就是钱,人走了,期望多拿点补偿,这个想法是天经地义的,给我也会这样想,但我不会通过集访的。就是群众是情绪影响,那政府的官员他们的脑袋也没有坏掉,他们又怎么想我就不明白了,哦,他们希望不要有人上访,所以就那公家的钱堵嘴。对政府做法,我是彻底的无语了。我这样说肯定会给人骂的,其实,政府完全可以采取另外一个说法来维护这个法制的社会,我的想法是按照正常的标准的进赔偿,然后,可以由政府以慰问、支持等其他慈善的方法去做这个事,那我想效果会更好的。以上仅仅是我自己个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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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我告诉你:一旦没有满足人家的要求,今天在市里上访那是你看得起我,就怕你明天去省里去北京上访,到那个时候俺滴官员考核记录上出现一道大大滴红笔印,那俺滴政治前途就玩完了啊。俺滴乌纱帽大于一切,反正是老共掏钱,又不要俺掏,更不是你掏钱,你若再唧唧歪歪,将你打入十八层地狱,哼哼……

    奔四大叔 评论达人 LV.5 15年前 (2009-12-17) [0] [0]
  2. 猫腻是没有,就是政府害怕群众闹事啊

    为你牵挂 博 主 15年前 (2009-12-16) [0] [0]
  3. 肯定有猫腻。

    蓝冰 评论达人 LV.1 15年前 (2009-12-16)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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