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 (2010-07-15)  生活点滴 |   2 条评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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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牵挂在网上看了一个以前的事情,我的眼泪当时就流了下来,虽然这个事已经是以前的事情,但看的人心真的很痛,现在我也有子女了,看这样子的事情,我不但可以感受到小孩的痛苦,也可以感受到做父母的痛苦。
河南省鹿邑县高集乡魏店村2006年12月1日发生一起嫉妒别人富有,放火烧残邻居孩子的重大杀人案.
犯罪嫌疑人张参,女,35岁,和丈夫尚某结婚后,生下两女一男;受害人秦士业、段红霞两口和张参同村邻居,两家男人均在北京打工.秦士业从事装饰技术活,收入较高;尚某是力工,收入低.犯罪嫌疑人张参,看到秦家日子越过越好,吃、住、行、花都比自己强,特别秦士业的六岁儿子秦明河,聪明伶俐,漂亮标致,小学一年级都是头名.看看人家,比比自己,越想越气,越气越恼,越恼越恨.当日下午3点,她把小明河骗至家中,以诓吓其母为名,用绳子捆住其双手,待绑双脚时,小明河反抗不让,张参从柜中拿出棉花,塞住了小明河的嘴,不让他哭喊出声.随即他把小明河头朝下塞入自家事先掏好的麦秸垛洞中,然后点着火逃离现场.风吹火势,火越着越大.小明河的妈妈段红霞和村邻赶来救火时,听见麦秸垛内有小孩低闷的哭叫声,才把小明河救出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小明河苏醒过来,说出来了他大娘张参杀害他的经过.
秦士业、段红霞两口倾家荡产,花了23万元,总算把孩子秦明河的生命救出来了,但是小明河落下了终身残疾:四肢烧掉了,连小鸡鸡也没有了.尚家只拿出了一万元,便领着三个孩子逃之夭夭了.张参落入法网。
看到图片我就感到现在的法律对犯罪太容忍了,我也是有子女的人,我看到这个新闻看的我心里酸酸的,再想想以前母亲将自己的小孩的手砍下来的,还有母亲将小孩虐待致死还有拐卖儿童的等等很多例子。他们怎么可以对那么天真可爱的小孩下的了手的,他们简直就是禽兽,我感觉法律对他们的判刑顶多是死刑,这个也太便宜他们,我真希望我们国家对这些针对儿童犯罪的人实施酷刑,真希望国家恢复凌迟等酷刑,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对的起那些受伤害的儿童。

惨不忍睹!上网以来,第一次为一张照片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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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是兔子宝贝,博主你好。呵呵,欢迎回访。

    tuzibaobei 评论达人 LV.1 14年前 (2010-07-18)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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